5年3傷仍持駕照!DMV制度漏洞如何豢養馬路殺手

橙縣一名29歲男子因飆車,撞死當地一位報紙編輯獲刑九年。
被告裡托倫托(Ricardo Navarro Tolento)今年2月被判嚴重交通肇事過失殺人及肇事逃逸兩項重罪,以及一項參與街頭飆車輕罪,罪名全部成立。陪審團同意對其撞車過失殺人後逃離車禍現場加重量刑。
本案另一名被告維拉(Louie Robert Villa)在2022年8月被判二級謀殺罪成立,獲刑15年至無期徒刑。案發時由於維拉已在之前的另一起酒後駕車案中認罪,使得檢察官將其本次過失殺人指控升級為謀殺。
本次飆車車禍的受害人為橙縣紀事報67歲的資深編輯哈布雷希特(Eugene Harbrecht),車禍2020年7月30日發生在聖塔安尼塔Bristol和Santa Clara兩街交口,離他的住家不遠。
法庭表示,被告Tolento當時駕駛英菲尼迪轎車,時速為77英裡,而附近街區的最高限速為每小時45英裡。另一名被告Villa則駕駛一輛寶馬330i,撞上了受害人Harbrecht的2011年福特Ranger皮卡車。
檢察官指出,Tolento和Villa當天上午11時40分左右開始在17街和Bristol街交口及附近街區飆車。
Tolento向陪審團承認,事故發生前他看到Villa搖起車窗俯瞰他,他感受到賽車的挑戰,他果真開始飆車,而他的汽車排氣聲浪很大,進一步激發了他的鬥志。Tolento向陪審團表示他並沒有試圖與維拉比賽,其辯護律師表示,他不認為自己肇事逃逸,因為不是自己引發的車禍。
而相關的行車記錄錄像顯示,當時紅燈剛剛變綠,兩輛車立即飛奔出去並在路上加速行駛。檢察官質疑,這不是飆車是什麼?當時兩車不僅是速度快,而且是超速行駛,極度危險的駕駛速度。
檢察官表示,當時Villa的行駛速度約為每小時86英裡,但他仍在加速追趕Tolento,相關錄像中顯示他就像在飛。Tolento在飆車過程中有好幾個地方可以停下來結束飆車,但他沒有這麼做,最終導致喪命車禍發生。
Tolento還2015年7月8日開車造成兩名男子和一名女子受傷,他被判魯莽駕駛輕罪成立。
29歲男子Tolento(左上)飆車撞死69歲的橙縣紀事報編輯Harbrecht(左下),獲刑九年。(Fox新聞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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